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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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合作协议内容

北京秒信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集团)短、彩信服务协议




甲方:*********************  甲方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北京秒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短、彩信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北京秒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88号1号楼4层4-002

名词解释:
1.企业短信/彩信:是指甲方在特定的内部员工、客户及相关人员中向用户提供的“短信/彩信”类移动增值业务。
2.用户:仅指“短信接受方”。
3.下行短信:甲方通过乙方短信/彩信接入号码或直联到电信运营商的短信/彩信接入号码发送给用户手机的短信/彩信为下行短信。
4.上行短信:由用户手机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发送短信/彩信至乙方短信/彩信接入号码或直联到电信运营商的短信/彩信接入号码。
5.触发类信息:由用户发起,触发甲方产品及平台向乙方发起请求,通过乙方平台向用户发送的手机短信。例如:注册验证码、密码找回校验、成交及下单通知等。
6.批量下发类信息:由甲方发起,向企业内部员工、会员、产品用户等集中发送的通知、活动信息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短、彩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甲方使用乙方的短、彩信发送平台,向企业内部员工、会员、产品用户等发送触发类以及批量下发类的手机信息,信息内容应符合国家、政府、电信运营商、电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1.2乙方作为短、彩信(以下简称手机信息)发送平台的提供商和运营商,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类型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专属短信通道、非专属短信通道,向甲方提供手机信息发送服务和无线产品服务,并提供稳定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保证有能力和资质从事合法的集团短消息业务经营,具备合法、可靠的信息资讯来源,且能够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   
2.2信息安全责任保证:甲方在使用短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安全,并切实做到:
2.2.1建立健全本公司产品的内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产品所发布的信息。
2.2.2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本软件编辑的短信(彩信、网信)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2.2.3对软件操作人员分配密码,并在使用软件发送短信时显示用户代码,不允许匿名的短信直接发送到其他手机用户。       
2.2.4不擅自超出使用许可提供信息服务。    
2.2.5不利用短信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若发现使用本系统所发布的信息明显属于以下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    
* 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的;    
* 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 SP服务商的相关信息。
若甲方违反了信息安全责任保证中的相关条款而导致乙方受到运营商任何处罚的,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2.6甲方记录使用短信系统发布信息的内容、时间、服务代码等内容,应至少保持3个月以内的记录备份。    2.2.7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2.3 考虑到手机信息的发送可能会干扰客户的正常休息,甲方发送非触发类手机信息的时间段为07:00-21:0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投诉到网络运营商处,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处理解决。
2.4甲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账户名称和密码,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账户名称和密码丢失,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保证为移动通信增值业务的合法运营商和提供商,有资质有能力提供短消息的企信通平台服务
3.2乙方负责自身因短消息系统运行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的投入,以及手机信息发送平台的系统升级、技术维护等工作,并保证发送平台的稳定性。
3.3乙方保证在适合的通讯条件下,甲方的手机信息通讯畅通,保证将甲方要发给甲方用户的手机信息及时、准确的发送到甲方客户手机上。合适的通讯条件是指:A.甲方客户手机正常接入网络运营商的网络通道畅通;B.相关网络运营商的网络运转正常;C.甲方用户按时缴纳相关信息费用。
3.4乙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并保证按时按量高质完成甲方的信息任务。如遇到技术故障,乙方需及时响应,迅速解决,并及时通知甲方。
3.5乙方由于不可控、不可预见的运营商原因、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造成通道端口中断、速率低、通道堵塞等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修复,协调相关电信运营商解决,上述情况时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于病毒、黑客攻击的原因造成的,乙方需证明已尽到充分的安全防护义务仍不能避免方可免责。
3.6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过滤或者拒绝发送不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的手机信息。
3.7乙方对甲方发送的信息内容及手机号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计费与结算
4.1计费标准
通信费是甲方使用手机信息发送平台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按非失败发送的条数计费。参照网络运营商关于对手机信息收费的规定,本协议项下的通信费为:
短信计费标准:短信内容小于等于70个字符(数字、字母、标点、汉字均视为一个字符)为一条有效数据,大于70个字符按照67个字符为一条有效数据进行拆分,例如150个字符将按3条有效数据进行计费,最大支持500字长短信,发送失败不计费。
上行短信总量小于等于下行短信总量情况下,上行短信不计费,当上行短信总量大于下行短信总量后,超出部分的上行短信按照与下行短信同等价格计费。
行业短信按每条           元收费,营销短信按每条           元收费。

4.2结算方式
□ 预付费
甲方根据发送需求在乙方平台进行充值,乙方按照相应的单价将充值金额核算成短信条数后充入甲方账户,使用完毕后将不可进行发送。甲方充值付款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 后付费
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为后付费结算方式。甲方按自然月向乙方结算通信费,每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以邮件形式提交上月对账结算单,如数据无异常,甲方确认后,快递与本次结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账月20日之前,甲方将上月短信发送平台通讯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结算单以短信非失败条数为准。
甲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通道使用费,对于其应当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使用费,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通道服务,但由于乙方提供数据迟延或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可顺延至按甲方财务要求的付款时点付款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4.3账户信息
通信费用的付费方式可由甲方任选以下付费方式的一种:
■银行转帐     □现金支付   □支票支付    □各类银行卡支付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秒信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1109265408104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公司注册登记的名称(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4.4计费差异
甲乙双方对短信计费条数的计算方式与标准同步统一的情况下,如甲乙双方对通信费的统计数据若存在异议,在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2%的情况下,以乙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2%,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并在下一计费周期调整账单,调整原则为按误差金额与下一周期总金额之和收取费用。

第五条  税务负担
甲、乙双方应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项纳税义务。

第六条  信息安全责任  
6.1甲方违反本协议附件一《信息安全与通道使用规范》,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纠正其行为,情节严重的,解除合作并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6.2由于甲方发送短信操作不当、内容或发送用户的范围不当,造成本协议任何一方或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纠纷或遭到用户的投诉,应由甲方协调解决,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的争议、仲裁、终止:
7.1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运营商政策因素使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协议自动解除,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2如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决议、政策、命令发生变化或甲方与网络运营商的合同或资费发生变更,根本改变了提供服务的条件或改变了提供服务的成本,甲方和乙方同意将协商新的价格以反映该种变化。因为成本需增加的,任何一方可主张提前解除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因提前解除而终止。
7.3协议的双方,如在解释或者执行该协议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发生异议的时候,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4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就需要变更的内容重新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7.5任何一方拟变更、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服务期限
8.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2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届满前30天内,任何一方没有对方提出书面终止协议的通知的,双方续签本协议。服务期届满前30天内,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书面终止协议通知,本协议将在服务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都可能获知另一方的产品价格、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技术资料和其它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秘密信息。甲乙双方有责任对由于本合作协议而获得的所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违约方应予全额赔偿。

第十条  协议文本
10.1本协议一式   贰  份,双方各持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存在以下附件:
      附件一:《信息安全与通道使用规范》
10.3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协议正文发生冲突时,应以协议附件为准。
10.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补充。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北京秒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以上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



附件一                   
信息安全与通道使用规范
第一章 甲方使用乙方的通道只能向甲方内部员工或注册客户发送短信,在用户接受甲方所提供的特定业务服务前,甲方应告知用户该特定业务的服务价格、内容和提供的方式等。
第二章 甲方账户信息为ID      ,甲方确认以下IP:               为
调取短信平台接口的鉴权IP,上述信息以及甲方所使用的106直连端口以及乙方端口只能用于甲方申请函或双方协议约定中的自身项目中使用。做好端口权限的保密工作,绝不将端口用于其他项目或转借其他第三方。绝不以任何形式的端口转租、转售、借用、代发、贩卖、批发等行为,如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运营商及乙方信息安全巡检中发现甲方通过网上、电话、QQ等任何形式转租、借用、代发、贩卖、批发等行为,乙方将立即取消客户合作资格,情节严重者乙方保留进一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或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甲方保证向用户所发送的短信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通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1、严禁发送涉嫌政治、诈骗、涉黄、赌博等信息,发送内容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移动业务管理规定。     
2、严禁利用短信通道向滥发广告,严禁营销、宣传、广告类批量信息发送行为。
3、严禁发送与甲方申请内容不相符合的短信信息。
4、严禁利用移动通道发送联通、电信相关联内容。 
第四章 如遇业务使用中出现任何业务类型变更,请第一时间与乙方业务接口人员联系沟通。

甲方:                                      乙方:北京秒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授权签字(盖章):                   乙方授权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______年    月    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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